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及歐洲藥物管制單位近年來次警告,指出使用抗憂鬱劑的成人,可能會有自殺行為和憂鬱加重的危險。 美國精神病學會主席夏夫斯汀接受時人雜誌專訪時承認,沒有任何一項檢驗方式,可以測量心理疾病的原因-化學失衡,所以湯姆克魯斯才會嚴詞批評精神科不負責任,而且是偽科學。

我們經常在報紙上看到許多暴力傷害的案件,讓人覺得這社會好像充滿了危險與暴戾之氣。犯罪學專家們對於這類暴力犯的動機提出各種解釋,但是有一點往往被忽略掉但卻可能是主要因素的,就是藥物引起的暴力衝動與行為。
 
有一些藥物會影響與干擾腦神經系統的狀態與功能,導致個性與情緒發生短暫或者永久性的改變,甚至產生幻覺,而導致暴力行為。毒品即是最明顯的例子。但是除了毒品之外,還有其他許多藥物也會有類似的副作用,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某些精神治療藥物即是如此。雖然社會大眾一直忽略這類藥物與暴力事件的直接關係,嚴重的藥物暴力案件仍時有所聞。
 
研究報告顯示,抗憂鬱藥物的副作用之一就是具攻擊性與人格喪失。有些抗精神病藥物會使得 50﹪的長期服藥病患呈現強烈衝動想攻擊周遭任何人。在 2001年 7月日本有一個男人在服用了過多劑量的精神藥物之後,持刀瘋狂砍殺,刺死 8個孩童,另有 15人遭砍傷。在同月份,美國德州的一位家庭主婦將浴缸放滿水淹死了她的 5個小孩,事後專家調查發現,此婦人長期服用多種抗憂鬱藥物,在事發之前不久,她被開給予非常過高劑量的藥物,「這導致了謀殺。」專家下了這個結論。 1998年美國發生驚人的校園槍擊案件, 14歲少年在校園中瘋狂掃射, 2人死亡, 22人受傷,這少年事發當時正在接受心理輔導並強制服用精神藥物。後續美國有更多的校園槍擊案件,每一個當事人都是正在服用精神藥物。
 
儘管精神科醫師一直在否認這類藥物與暴力案件的關聯,有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這並非偶發事件,也使得司法界開始採取行動。在 2001年 5月,澳洲最高法院判定抗憂鬱藥物是導致一個性情溫和且無前科的男性轉變成殺妻暴戾罪犯的元兇。在 2001年 6月,美國俄懷明州法院判決抗憂鬱藥物廠商必須賠償 8百萬美金,因為有一個人在服用了抗憂鬱藥之後持槍瘋狂掃射親友,法官經調查後認定抗憂鬱藥物要對這場殺戮負起 80﹪的責任。
 
一位專研藥物與心靈關係的著名學者 L.羅恩 賀伯特就指出,毒品或藥物會造成一種「藥物性人格」,會改變一個人原有的個性與態度,逐漸成為心中潛藏敵意與怨恨的偏差人格,這也導致整個社會的犯罪、道德程度與文化不斷惡化。因此,在藥物的使用上,醫師與民眾們都應該要更小心謹慎才行。(作者薛智元係仁安診所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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